中新網9月2日電據香港《明報》報道,香港一名婦人聲稱“窮得太久,要對自己好些”,持刀打劫西環金鋪,搶去共值2.2萬元(港幣 下同)金飾,事後將金飾變賣並花於吃喝購物。她昨天於高院承認搶劫罪,判囚4年半。辯方表示,被告因照顧病母感巨大壓力,令她出現自毀傾向,其後更患上抑鬱及適應障礙,犯案是為了“博坐監”以求解脫。
  根據案情,去年6月27日,女被告霍杏媚(41歲)到西環卑路乍街的榮豐珠寶金行,花約半小時看金飾,但最終以現金不足為由沒有購買。被告翌日再到榮豐,表示欲購買前一天看過的金飾。被告趁店員填寫發票,突然從手袋拿出一把刀,指嚇金鋪內的兩名店員,最終劫去價值約2.2萬元的金鏈、金弔墜和金手鐲後逃去。
  賣掉贓物 買智能電話吃喝玩樂
  警方於7月2日拘捕被告,警誡下被告承認搶劫,並聲稱“窮得太久,要對自己好些”,事後把搶來的金弔墜和金頸鏈以1.1萬元賣掉,併購入一部智能電話,其餘的錢則用於吃喝、購物和看電影。
   曾離婚 照顧患癌母患抑鬱
  控方指被告於1990年代曾犯下偷竊等罪行。辯方求情時稱,被告1990年代曾結婚,但翌年離婚,後來母親患癌,被告因照顧母親不勝壓力,開始服用安眠藥,其後性情大變,覺得自己“失去家人的愛”,並患上抑鬱及適應障礙,最終失去化妝師的工作。法官因應被告情況特殊,給予她額外減刑。
(原標題:婦人持刀搶劫金店 對警察稱窮太久要對自己好些)
(編輯:SN1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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